生病後才發現,有保險真的差很多。
不管是住院、門診、拿藥、開刀,
有健保給付的話,病人的經濟負擔真的可以減輕許多。
如果還有自己加保的醫療險,
對於大多數病患與家屬來說,
至少不會對家中經濟造成威脅,
真的可以說是有保險就有保佑~~


【健保】

就拿我的化療藥來說吧~
如果我全部使用健保給付的藥物(連同止吐劑),
做一次化療幾百元就完成了。
可是因為我怕嘔吐的副作用,
於是自費買最貴的止吐藥,
那一顆藥就要900多元!
一天一顆,我一次療程要用四到五顆,就要三、四千元,
六次療程下來,得花到兩萬多元!

我這還算是便宜的了,
從網路上不少病友的文章知道,
有的標靶藥物治療健保並不給付,
做一年下來要花上百萬元的患者大有人在!


【勞保】

除了一般的健保之外,我還有勞保。
多虧了病友的提醒,我也才知道有這項權益。
因為我是單邊全切,已經符合勞保的[失能給付]條件,
依照規定可以申請兩個月勞保薪資額度的保險金。
(相關規定請看「
這裡」)
這個部份的申請程序很簡單,
我就是打電話去勞保局,告訴他們我的狀況,
他們就會把一式兩份的申請書寄給我,
一份我自己填寫,拿去我的工作單位蓋章寄出;
另一份拿去給我的外科主治醫師,
院方自動就會幫我填好那份申請書,寄去勞保局。

這部份的整個核可程序也很快,
金額大概在幾個禮拜內就會匯到我的帳戶了。

另外,如果住院達四天以上,
還可以另外申請住院給付,
我因為沒有住到這麼久,所以沒申請,(廢話!)
但這點可以提供病友們參考。


【醫療保險】

這部份其實才是我想提的重點。
我在剛結婚時就保了重大醫療險、癌症險和住院醫療險。
當年投保時其實並沒有想那麼多,
只覺得可能要很久以後才會用上,
甚至覺得或許自己會一直很健康,或許根本也用不上~~
那時的想法是,
如果用不上,我就當作是作善事,
至少我投保的這些金額,可以用在需要的保險人身上。

結果沒想到我這麼早就自己用到了!!

我保的[重大醫療險]只要罹患這個險種中規定的八種重大疾病,
例如癌症、心臟病等重症,
就一次給付保險金,
然後這項保險就結束了。

另外我特別想提的是,找個好保險員很重要。
我的保險員是我當年死黨的好朋友,
她人很好也不會為了提高個人業績而死命推銷一大堆沒用的產品。
當年我的[癌症險]就是她建議我加保的。
多虧了她的建議,讓我現在得到不少給付,
保額雖然不多,但讓我至少在經濟上很安心。
我記得她當年提醒我,
因為台灣的癌症病人越來越多,[癌症險]快負擔不了了,
所以在保險的設定上即將有重大改變。
趕在這之前,我辦妥了癌症險,
如今我用得上的權益除了罹癌之後所有開刀、門診治療都有給付外,
以後,萬一,我又有其他部位的癌症發生,
這個[癌症險]依舊繼續給付,而且是保障終身。

另外我還保了[住院醫療險],
只要有住院,就有一定額度的保險金給付,
這對我住「和信大飯店」可是大有助益。
因為和信大飯店只有單人和雙人兩種病房,
除去健保給付的額度,病人還要自費不少錢。
有了這種住院險,嗯~我住院一天還倒賺不少錢呢~XD
這樣即使住院,也能住得很安心,
不用擔心一旦需要長時間住院而拖垮家中經濟。
甚至,如果需要請看護,這筆錢也足以cover這筆費用了。


【關於保險的觀念】


在這裡我還很想提的是關於保險的觀念。

學經濟學出身的火星人過去一直對保險這種東西嗤之以鼻,
一直到他二哥的罹癌過程,
火星人才發現保險有時候確實很有用。

我則是抱持著「保險不用多,但至少要有一些以作為防火牆」的觀念。
記得很多年前,也是我剛結婚時,
有一次在淡水英專路上逛街,
途中遇到一位在幫某保險公司做問卷調查的學生,
問起我對於保險的想法,
當時我的回答是這樣的:
我覺得保險是這個社會的一張互助安全網,
人們用少少的金額預先儲備一筆共同的基金,
等到有人需要時,就用這筆大家共同儲備的錢渡過難關。

直到今天,我還是這樣的想法。
我覺得我的經濟基礎還算穩固,
所以我原本規劃的保險額度其實並不大,
就是萬一需要時,足夠支付必要的臨時支出,
不會動搖原本的基礎就好。

我的保險員真的很替我著想,
她當年幫我規劃的這幾個醫療保險金額都不大,
但如今真的發揮功用,而且給付額度也剛好在我期望的範圍,
不會多到讓我覺得自己好像在掠奪別人的權益或財產,
但也不會少到讓我覺得無法彌補這中間多出來的支出缺口。
畢竟,生一場大病也是很花錢的,
醫療、照護、飲食營養都是要花大錢的項目。
像我們這種雙薪又無小孩的家庭,
經濟上大致都還很過得去。
但如果是上有父母、下有小孩、或有貸款要繳的家庭,
加上如果無法繼續工作,
一次重症的打擊確實有可能會動搖到家本的。

所以,慎選保險業務員,
然後,多花點心思保一些能夠讓自己沒有後顧之憂的醫療險,
我覺得是很有用的。


【申請給付的眉角】


說到這一點,再次強調,有好的保險業務員真的很重要。
我的業務員在我一開始通知她我罹癌的消息後,
她就告訴我一些在申請保險給付時比較有利的小撇步。
例如,記得醫療單據全部要收齊,
在所有大小門診的診斷證明書上,
病因最好都要寫上癌症病名,
即使是因為化療引起的感染,也都要這樣寫,
如此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癌症險核可。

另外,現在有些標靶藥物很貴,
如果健保不給付,
那麼以我的保險情況,就可以用住院險去cover。
於是她建議我如我有健保不給付的標靶藥物治療,
那麼就至少住院一天,
我的一天住院給付就足以負擔一次標靶治療的金額.....

上面我提的都只是舉例,
我相信每個保險公司各有不同的細則規定,
這部份也會因為每個人所投保的險種不同而有不同的該注意事項。
這是保險業務員該為投保人設想到的,
也是我們投保人可以要求的權益。
記得要多跟業務員溝通,
該要什麼單據、該怎麼請醫師寫證明書,
這些都有許多小小的眉眉角角可以多加注意,
在這裡就簡單提一下,
供病友們參考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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